高水平裁判员的手势和其他行为必须简洁、简单、轻松、大方、令人肃然起敬。任何人利用手势、口哨来炫耀、卖弄、看台,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,也必然会招来鄙视,降低裁判的威信。
1、国际足联认可的裁判员(裁判员)统一手势如下:
(1) 直接任意球时,应向一侧举起一只手臂,以清楚地指示踢球的方向。
(2) 踢间接任意球时,抬起一只手臂,掌心向前。这个姿势应该持续下去,直到球被踢出并被场上的另一名球员触碰或变成死球。
(3) 开球门球时,向前下方举起一只手臂,指向开球门球的球门区。
(4) 角球时,将一只手臂斜向上举起,指向发角球的角区。
(5) 罚点球时,向前下方斜举一只手臂,明确指向罚点球点。
(6) 示意队员犯规继续比赛后,当裁判员使用有利条件未判罚时,应做出继续比赛的手势:双臂向前举起,并连续向前轻微挥动手臂。
(7) 对球员的处罚命令和警告。当命令球员上场或发出警告时,将分别出示红牌和黄牌。使用红牌或黄牌时,应一手握住牌并向上举起,面向受罚球员。应该有短暂的停顿,以便场内场外都能清楚地看到哪个球员正在受到惩罚。
黄牌警告:
红牌被罚下:
2. 助理裁判旗
替补:
界外球:
越位(犯规):
近端越位:
中场越位:
远端越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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